課程名稱 |
最高法院裁判與民法理論發展 The Supreme Court Decis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Law Theories |
開課學期 |
106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詹森林 |
課號 |
LAW5049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2800 |
班次 |
01 |
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10,A(17:30~19:15) |
上課地點 |
法1403 |
備註 |
與大學部合開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6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61LAW5049_01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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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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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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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以最高法院裁判為基礎,程探討民法理論發展及實務演變,並研究法律因應或引導社會變遷之情形。 |
課程目標 |
本課程之目的在於培養同學熟悉法規內容及法院裁判之興趣,並訓練法律思維能力,以活用法律。 |
課程要求 |
選修同學應有下列認知:
1.對民法有高度興趣
2.喜好思考法律問題
3.樂於參與討論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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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備註: 每次下課後討論或另約時間討論 |
指定閱讀 |
於課堂中說明 |
參考書目 |
1.國內外民法教科書或論文
2.最高法院裁判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書面報告或期末筆試 |
90% |
研究所同學以書面報告為原則
大學部同學以期末筆試為原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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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2 |
借名登記契約─ 定義、成立、效力 |
第2週 |
9/19 |
借名登記契約─ 內部關係及外部關係 |
第3週 |
9/26 |
不動產交易之法律關係─ 預售屋買賣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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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週 |
10/03 |
不動產交易之法律關係─ 預售屋買賣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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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週 |
10/10 |
不動產交易之法律關係─ 買賣與承攬之瑕疵擔保與不完全給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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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週 |
10/17 |
不動產交易之法律關係─ 凶宅、仲介 |
第7週 |
10/24 |
誠實信用原則─ 本國法之實務:立法變遷與裁判發展 |
第8週 |
10/31 |
誠實信用原則─ 本國法之實務:定型化契約 |
第9週 |
11/07 |
誠實信用原則─ 比較法之認識 |
第10週 |
11/14 |
消費借貸─ 契約之成立與生效、第三人冒領存款 |
第11週 |
11/21 |
消費借貸─ 人的擔保與物的擔保 |
第12週 |
11/28 |
債之相對性與絕對性─ 最高法院裁判之發展 |
第13週 |
12/05 |
債之相對性與絕對性─ 利益第三人契約、負保護第三人作用之契約 |
第14週 |
12/12 |
非典型契約─ leasing, factoring |
第15週 |
12/19 |
非典型契約─ 公共工程契約 |
第16週 |
12/26 |
彈性運用─ 同學提問或法官演講 |
第17週 |
1/02 |
彈性運用─ 總檢討 |